关于公开选聘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06 公 开 人: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963次
  • 打印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沙林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霍城垦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7日作出(2025)兵04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0日指定新疆赛天(伊宁)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张潇雨为负责人。

为推进破产程序依法进行,全面掌握债务人财产状况,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恒顺沙林公司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债务人名称: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007号地

经营范围:酿造、配制食醋和酱油的生产与销售,番茄酱、辣椒酱的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零售等

主要资产概况(初步核查):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若干;食用醋全套生产设备等其他资产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对恒顺沙林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破产受理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核实;

2.债权债务关系清理;

3.关联交易、异常资金往来审查;

4.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所列行为;

5.在3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对恒顺沙林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存货等动产;

3.应收账款、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

4.在30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为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

三、报名条件

1.机构成立3年以上,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破产案件相关主体无利害关系;

2.系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或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入册机构。

3.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具备企业破产案件审计或评估经验者优先;

5.能在指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工作并出具专业报告。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含机构简介、类似业绩);

2.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指派人员名单及其简历、执业资格证明;

4.工作方案、时间安排及报价;

5.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选聘程序

1.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2.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考量资质、经验、方案、报价等因素择优选定;

3.最终选聘结果报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备案。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请于2025年11月15日18: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密封递交或邮寄至:新疆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 1500 号熙春郡觐和苑 D 座商业楼1-3楼新疆赛天(伊宁)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蔺爱华律师

联系电话:18139221656

七、其他说明

1.可同时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机构,应分别提交材料;

2.本项目审计、评估费用在破产费用中列支,报价应含税;

3.未尽事宜,以《选聘文件》或管理人通知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关于公开选聘新疆恒顺沙林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