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 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 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2 公 开 人: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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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2-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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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

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年11月28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公司的管理人。

2025年8月8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421破5、6、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由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后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现定于2026年2月9日(周一)上午9时30分在宝丰县法院1号审判庭召开本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为现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宝丰县宝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旭原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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