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22 公 开 人: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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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7-1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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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龙公司”或“债务人”)全体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出资人:

兴文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文法院”)于2023年11月7日裁定受理飞龙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11月20日指定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推进重整程序,依法保障全体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为便于全体债权人高效、便捷地参与并行使权利,本次会议将采用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会议形式: 网络会议(线上召开)

线上会议平台:“阿里破产管理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引》)。

3.会议议题:审议并表决《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二、 参会人员

1、参会人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全体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债务人、债务人出资人、管理人。

2、主持: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三、 会议议程

1.债务人、投资人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并接受询问;

2.债权人、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

四、 网络会议参会及表决方式

1.参会平台与登录: 本次网络会议将通过以在线视频方式召开。请各参会人员于会议开始前,使用申报债权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登录“阿里破产管理平台”,进入“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会议页面。

2.表决期限与方式: 本次会议表决期为 2026年7月13日14:30至2026年7 月20日17:00。请各债权人在此期间内,通过网络会议系统进行在线投票。

3.如债权人签到后逾期未表决,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逾期未表决视为同意表决事项。

4.会前测试与咨询: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管理人将于 2026年7月12日9:00至17:00 开放测试通道。请各参会人员提前登录测试,熟悉操作流程。如有任何平台问题,请提前联系管理人,咨询电话:18008126306黄薛桦/18983639775罗婷。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将会于会议开始前上传至“阿里破产管理平台”,请各参会人员自行下载查阅。

2.依法申报但债权尚未经最终裁定确认的债权人,可以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但除人民法院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情形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3、本次会议表决期限为7月20日17时,债权人可通过线上进行表决。管理人将在表决期限届满后3日内公示本次会议全部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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