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29 公 开 人: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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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E192AFB2A68149A8D543A885A3E8E58 联系方式: 13526880078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1-1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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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

预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2923日,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商城县鹏坤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2)豫019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凯公司基本情况

合凯公司成立于20115月,注册资本1001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振,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鑫港花园C3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3590984U。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二、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合凯公司开发的合凯中心广场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郑港五街南侧,部分楼宇系富士康公司的配套项目。项目宗地编号为2012-103,土地面积4.36172公顷,出让年限70年,土地用途: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项目规划建设10栋楼,其中,1-5号楼已完工,并投入使用;6-7号楼已封顶;8-10号楼尚未封顶。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有从事与合凯公司经营范围同类或相关行业经验者,拥有盘活“问题楼盘”相关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要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上述规定的(一)(二)(三)项条件,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合凯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六)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同时承诺愿意依照本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七)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决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11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3.现场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6层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

4.联系人:张律师18838232258、常律师13526880078

(二)提交投资意向书及附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投资意向书及附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投资意向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身份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和负债等报名者认为有利于其参与招募的其他信息。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需说明联合体中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互相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声明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体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财务指标);

3)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以及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相关附件,包括:

如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非法人组织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决策机关作出的同意对债务人重整投资的证明文件原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意向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托人);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印章和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或自然人签字按手印。

(三)交纳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及附件后日内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报法院批准后要求投资人追加保证金数额)。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保证金需从其基本户转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需从其本人账户转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合凯公司转为重整程序后,若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要求查阅有关合凯公司的项目材料,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合凯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初步的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经营方案、剩余五栋未完工楼宇的续建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等

)遴选

合凯公司破产一案经人民法院裁定由清算转为重整程序,管理人将通过遴选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

五、保密义务

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取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三)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提供保证责任。债务人的相关情况由意向投资人尽调后自行确认,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或组织评审等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

(五)意向投资人应当承担的交易税费,以及合凯公司重整或项目续建等相关税费事宜,请投资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更不承担相关税务风险。

(六)因项目开发时间较长,相关部门对部分项目规范、标准和要求可能有调整,在以后施工以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或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八)如出现影响合凯公司破产清算或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撤回本预招募公告,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预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河南合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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