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19 公 开 人: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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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031日作出(2023)沪038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云峰药业”)破产清算,并于2023116日作出(2023)沪03846号决定书,指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担任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止至2024419日,云峰药业尚欠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职工报销款、工伤补偿金等(以上统称为“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6,422,413.57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4419日至2024430日止。

公示期内,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复核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经复核后不予确认的,职工有权对管理人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清单或者公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示。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419


附: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管理人联系方式:周贇 13162525335;夏明江 18930446517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33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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