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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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律师 联系方式: 1509738872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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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为有效整合资源,盘活企业资产,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并推动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水业公司或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继续存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管理人现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所赋予的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法律程序等职责,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引入具有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及社会责任感的投资人,盘活债务人资产,恢复企业正常运营,保障各方利益。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龙源水业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528081311264E,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增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0万元(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公司住所位于河北省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对供水项目的管理(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二、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与债务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或较强的资源整合与运营管理能力,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投资及经营方案;

(四)为优化债务人股权结构,引入多元资本,并兼顾地方发展战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须包含明确的安排,自愿在重整过程中与宁晋县当地国有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共同出资重整后的债务人企业。意向投资人应负责协调并落实该国有企业的引入及出资事宜。

(五)意向投资人需具备承担并落实债务人未来二期扩建项目所需的资金实力与投资能力。根据宁晋县区域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的长期需求,债务人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亟需进行二期扩建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排污处理需求。意向投资人确保其自身具备落实该二期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并承诺在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启动并完成二期建设投资。

(六)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期间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依法接受管理人及宁晋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并遵守重整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当日下午17时前,将全套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点。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河北省宁晋县经济开发区宁晋县万方科技产业园(天宝东街北100米)9号楼4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5097388723

4.报名需提交材料(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重整投资意向报名表》及《保密承诺函》;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产负债、资金实力、投资优势等情况);

(4)意向投资人内部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原件;

(5)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6)企业信用报告或征信报告;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与投资资格、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初步审核通过后,可向管理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2.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前,需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该保证金在投资人中选后可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未中选者将在遴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职调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管理人将协调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供必要便利。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尽职调查(或声明放弃尽调)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9月15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需密封提交,一式五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主体介绍、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债权清偿方案、资产处置与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落实二期投资建设安排、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限及保障措施等。

3.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该保证金在中选后转为等额投资款,未中选者将在遴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维护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有利于企业恢复正常运营的原则,对按时提交合格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将重点考察投资方案的清偿比例、支付保障、经营可行性、方案完整性及投资人的综合实力。管理人有权通过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确定最终中选投资人,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参与方。如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且其方案符合重整要求,可直接确定为中选方。

五、风险提示及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其内容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身的独立判断与尽职调查。管理人提供的债务人信息仅供初步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经营、人员等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2.债务人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特许经营权等)的实际状况、权利负担、过户限制及后续运营所需资质、手续、费用等,均以现状为准,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判断和承担。

3.债务人的负债情况,最终债权金额以宁晋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为准。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投资方案中的清偿安排需根据最终确认的债权数据相应调整。

4.本次重整程序存在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等可能性,从而导致重整失败。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悉并预判该等程序性风险。

5.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及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或解释,并保留延长、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的权利。相关变更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6.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知悉、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安排及可能的风险。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有诚意、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机构参与投资,共谋发展。

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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