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07 公 开 人: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071次
  • 打印

 

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申报

 告

2021)宏博破管第001号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国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2021年111裁定受理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执行转破产)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裁定受理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案号为2021)苏110217

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1月6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黄山南路36号信源华府8幢12层;邮编:212003;联系人:王勤、赵安楠;联系电话:18914579134183170284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大会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程序行使权力。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27



附件

江苏宏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决定书、裁定书) 2021-12-01.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