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通知书

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06-20 公 开 人: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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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案号为:2021)湘01强清4,并指定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621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268号梅溪湖创新中心1801-1802;邹律师 18508422360;赵律师18528022009。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77日以书面形式召开。

特此通知!

 

中海油湖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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