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鸿耀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及裁定书、决定书

张家港保税区鸿耀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及裁定书、决定书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张家港保税区鸿耀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119次
  • 打印

公告

2025626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张家港保税区鸿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耀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鸿耀公司的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鸿耀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鸿耀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二、鸿耀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鸿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人员应配合鸿耀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移交相关财产、印章、账册等资料;四、清算组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2楼;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18913551851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鸿耀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77


附件

鸿耀清算受理裁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
鸿耀清算组决定书(已签章版).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