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营业执照与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营业执照与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9 公 开 人: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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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

营业执照与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2026)咨清算字第05号

因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下称“中贸咨询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但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3日,作出(2026)闽02清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对中贸咨询公司的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4月7日作出(2026)闽02强清5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从该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负责公司清算事务。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各项接管工作,督促中贸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经理等有关人员及时移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但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清算组仍未接管到中贸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259)、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等)。

为维护中贸咨询公司及债权人(如有)利益,清算组现公告声明如下:

一、中贸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全部作废;

二、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期间使用中贸咨询公司营业执照、印章的,对中贸咨询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使用中贸咨询公司已作废的营业执照、印章的,属于无效行为,清算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中贸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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