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12-14 公 开 人: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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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关于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金荣破管字第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纸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担任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将查明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管理人调查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金荣纸业于2018年停工停产后,其所拖欠的职工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的工资10,473,150.17元已由广西春盛纸业有限公司代为清偿,金荣纸业预重整期间,广西春盛纸业有限公司依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的规定向临时管理人申报了其所垫付的职工工资,要求确认其垫付的职工工资按照职工债权的性质予以清偿,临时管理人在审查后予以确认,管理人对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审查的结果亦予以确认。

另,金荣纸业因未能足额缴纳职工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且因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基础材料的缺失等原因导致可能无法补缴,由此所应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9,247,433.39元;以及金荣纸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了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但未代缴而应退还给职工的数额共计1,566,291.64元。

上述数额合计31,286,875.20元,详见附件《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二、职工债权的确认和异议救济途径

本次公示期至2023年12月29日。

若金荣纸业职工、债权人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更正要求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核实后予以答复;如异议人对管理人所作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答复后十五日内向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公示期满后,无权利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亦无权利人向受理法院提起诉讼的,管理人将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列为无异议债权提请受理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公示

 

 

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2月14日

 

 

附:《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18934741975  黄律师18677146013,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3楼广西冠益律所事务所


附件

附件: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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