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东辉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作废公告

关于淮北东辉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淮北东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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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6月20日作出(2024)皖06破申1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北东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7月11日指定安徽智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在履职中,要求债务人及相关人员限期内移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印章、证照资料,期满后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上述印章、证照资料。

现管理人公告如下:淮北东辉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印章、证照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自公告之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均无效,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淮北东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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