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汉合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安徽汉合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1 公 开 人:安徽汉合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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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任长青 联系方式: 13965148149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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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汉合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年5月2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作出(2024)皖01破申22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申请人万宇对被申请人安徽汉合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合裕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合肥中院于次日作出(2024)皖01破33号《决定书》,指定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担任汉合裕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有效盘活债务人资产,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招募和遴选汉合裕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汉合裕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注册成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运营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二)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汉合裕公司主要资产是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四川路与武汉路交口东南的“向上商务中心”,项目整体已于2018年6月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截至目前两栋办公用房大部分已销售并交付。

该项目地上一至三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9537.35㎡,其中三楼影院7658.36㎡;两栋办公用房(四到二十一层)建筑面积35253.3㎡,共774套;一栋酒店(四到十一层)建筑面积6846.86㎡;地下两层车库面积26683.24平方米,其中负一层超市(规划为自持)建筑面积4067.58平方米,规划87个产权车位,其余为人防车位。

截止公告日,尚有9套办公用房以及酒店、影院、超市,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已售2个车位)未出售。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资产总计2.67亿元。

2、负债情况

经管理人审查,确认优先债权1笔,金额439万元;确认普通债权人426户(其中包含购房小业主405户),普通债权总额为4.2亿元;税款债权1笔,金额426万元。

由于上述债权尚未经合肥中院裁定确认,最终以该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中记载的金额为准。

二、招募目的及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投资人旨在引入具有资金实力和/或专业能力的投资人,参与汉合裕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通过整体或部分收购债务人资产、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协助管理人高效、有序地处置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实现资产价值,公平清偿各类债权,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并争取实现债务人资产的有效盘活与后续开发建设(如适用)。

三、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债务人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不作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后,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意向投资人应充分关注汉合裕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复杂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瑕疵(如抵押、查封、工程款优先权等)、在建工程状态、潜在法律风险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等。

(五)合肥中院已裁定受理汉合裕公司破产清算,但破产程序(包括资产处置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认可。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悉程序进展及结果的不确定性。

(六)意向投资人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承诺、递交的投资方案或签订的相关协议等,需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及法院监督要求,其效力及履行受破产程序约束。

四、报名条件

为保证招募工作顺利进行,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重大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不限行业。如意向投资人拥有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相关从业经验或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材料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四)意向投资人需承诺遵守破产程序规则,尊重债权人会议决议及法院裁定。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将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投资人作为联合体的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合体参与招募和遴选的各项工作。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及相关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且兜底承担联合体其他成员本次投资中全部义务和责任。
    (六)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具有不适宜参与破产资产投资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5年9517时之前(公告日起15日)按照招募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报名期限。意向投资人超过报名期限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庐江商会B座1楼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破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任长青,联系电话:13965148149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3、报名材料:

① 报名意向书(含意向投资方式说明)。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③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④ 保密承诺函。

⑤ 报名承诺函(承诺符合条件、资金来源合法、遵守程序等)。

⑥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背景、财务能力、相关经验等)。

⑦ 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财务报表、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

⑧ 若为联合体,由牵头投资人提交,并说明联合体结构。

⑨ 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4、提交要求:

①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份数,例如:五]份提交至报名地点,每份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和骑缝章。同时将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② 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虚假材料或未获内部有效授权的,管理人有权取消资格并追责。

5、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应同步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备注“汉合裕报名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请提前联系管理人获取。

联合体由牵头投资人缴纳。

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及保证金缴纳方视为有效报名。

(二)初步审查

管理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取得遴选资格,管理人将发送初审结果通知、投资方案要求等文件,并可开展尽调。未通过审查的,管理人将在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材料需补正的,应在管理人工期内完成,否则视为未通过。

(三)尽职调查

通过初审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在收到管理人发送的《开展尽职调查的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费用自理,风险自担。

意向投资人应严格保密,不得将信息用于本次招募之外的目的。管理人有权进行反向尽调,意向投资人应配合。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15日内,及时向管理人提交具有约束力的投资方案及相关协议反馈意见。

提交方案时,需再缴纳遴选保证金 2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使保证金总额达到 3000万元,备注“汉合裕遴选保证金”。

未按时提交方案或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后续遴选,已缴报名保证金将退还。

(五)遴选机制

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综合评审各意向投资人的方案(包括投资价格、支付方式、履约能力、方案可行性、对债权人利益保障程度等)。

管理人可能组织评审或谈判,确定中选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具体机制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意向投资人。

(六)签订协议及后续

确定中选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报请债权人委员会(如有)或债权人会议审议,并报法院备案或批准后,组织签署相关协议。

中选投资人应按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

若中选投资人未按时签约或付款,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没收保证金(或追究责任),并确定备选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处理

未通过初审、未提交方案、主动放弃或未中选的:在规定期限内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签约后:其缴纳的保证金按协议约定处理(如转为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确定后无正当理由退出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特别是遴选保证金部分),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投资人联合体成员的调整

提交有约束力方案前,联合体可自行调整非牵头人成员,但需按管理人要求补充材料。未经同意变更牵头人,管理人有权取消资格。

提交方案后调整成员需管理人同意,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进展及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终止或调整本次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内容且不因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进行任何主张。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共同推动汉合裕公司破产财产的价值实现!

特此公告。

安徽汉合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

附件:

1. 报名意向书

2. 身份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保密承诺函

5. 报名承诺函

6. 投资方案要素指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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