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9-15 公 开 人: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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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致: 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911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赣0430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称楠溪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赣0430破5号决定书,指定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担任楠溪江公司管理人。

为保障楠溪江公司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债权申报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2024年10月16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故楠溪江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101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楠溪江公司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邮寄申报资料,也可以现场申报。

管理人名称

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园艺路九江仲裁大厦四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指定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刘仁裕,联系电话:18379201675

石璐,联系电话:18482124753

 

现场接受债权登记时间:

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债权人前往现场申报的,请提前与管理人电话联系。

三、债权申报提交资料明细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如实向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申报债权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提供。

4

债权申报表

原件

格式由管理人提供。

5

授权委托书

原件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期限及代理权限。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时提供

7

律师执业证

复印件

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8

律师事务所函

原件

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9

证明债权事实的证据材料

复印件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追收债权证明等,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10

债权担保合同

复印件

债权担保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11

债权担保文件

复印件

债权担保(抵押、质押)办理登记手续的,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12

债权担保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

债权法律状态证明文件

复印件

债权法律状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法律文书执行情况说明以及仲裁机构裁决书等,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注:以上材料须使用A4纸,一式份。

四、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2、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算,即不超过破产案件受理日2024911

3、债权人需同时提交原件,非必须提供原件材料经管理人核对后原件当场返还,并自行准备复印件,管理人不提供复印;

4、对于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材料上加盖机构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材料上签字

5、债权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者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未申报或者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必要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楠溪江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在彭泽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彭泽县楠溪江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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