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自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泸州自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10-14 公 开 人:泸州自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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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自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受理泸州自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请示人民法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10:00在泸州法院破产监督平台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债权人会议须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

因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为避免人员密切聚集,本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微信小程序“泸州法院破产监督平台”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当天无需前往现场,请各位债权人使用智能手机,安装微信,提前登录进入会议。

二、会议参加方式

(一)登录账号密码

为方便债权人快速登录会议,管理人已在会议平台提前录入各债权人信息。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泸州法院破产监督平台”进入(首次进入,需绑定本人信息,并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点击【确定】进入到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进入会议列表,可查看本人参与的所有在线会议),债权人系自然人的,登录账号为债权人的身份证号码;债权人为机构或有委托代理人的,登录账号为第一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账号密码自行设置。

(二)人脸识别

为确保参会人员合法性,系统会自动提示人脸识别,请务必确保提供的债权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准确。

(三)参会要求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咨询、联系方式

如债权人对参会有不清楚的,请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联系电话:13340789063)。

特此公告。

 

泸州自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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