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通知-深圳市中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的股权

优先购买权通知-深圳市中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的股权

公开时间:2020-09-14 公 开 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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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书

深圳市建华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20201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华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07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16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华誉公司破产。

华誉公司持有深圳市中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的股权,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将于202092310时至924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股权进行拍卖。

贵司作为深圳市中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在此次股权拍卖中行使优先购买权。请贵司填写并签署《关于对深圳市华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股权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将意见寄送至管理人办公地点。

优先购买权人资格须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因此,若贵司要在本次拍卖中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将下列材料随意见一同寄送至管理人处,以供审核:

  1.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4.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若逾期未提交意见及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对华誉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中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94 

附件

通知书-53.pdf 下载
53意见反馈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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