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瑞龙破字第7号 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2024) 瑞龙破字第7号 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2 公 开 人:常州市瑞龙塑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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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瑞龙塑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提供财产线索的公告

                                                                                                 (2024) 瑞龙破字第7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2024529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常州市瑞龙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市瑞龙塑化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立即开展了督促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交接资产、印章、财务资料等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仅接收到瑞龙公司的公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瑞龙公司有关人员称账册等均已遗失,因此无财务资料等。因此,管理人未接收到瑞龙公司任何资产或其余的相关资料。为此,管理人特通知如下:

一、请瑞龙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为尽快查明债务人财产状况,依法追回破产财产,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向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债务人财产线索,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现金、不动产、动产、投资、应收款等。

凡知晓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应召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电话、邮寄、现场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线索。

管理人收到财产线索后,将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予以查证和追回。希望应召人在管理人查证、追回和处置相关财产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管理人鼓励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向管理人积极提供关于债务人财产线索,管理人郑重承诺,除依法配合或因开展破产工作所需外,管理人将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应召人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市瑞龙塑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 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

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号典雅商业广场53

联 系 人:王心怡 1836292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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