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整及欠薪保障金垫付情况的公示

关于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整及欠薪保障金垫付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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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债权人/债权人会议:

根据相关权利人的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3日以(2024)沪03破7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债务人”或 “虹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19日以(2024)沪03破72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会商纪要》 (以下简称“会商纪要 ”)的规定,管理人申请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虹口区人社局 ”)对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的相关欠薪予以垫付。 202543日,管理人账户收到虹口区人社局支付的589,847.03元欠薪保障金垫付款项。管理人已向21名职工支付了全部垫付款项。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会商纪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动者垫付欠薪后,即得对该劳动者垫付款项的追偿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追偿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由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款项,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顺序清偿。

此外,职工债权人王锋原认定债权金额为355,693.95元,因部分金额属于破产后产生的工资,应为共益债务,故本次将其职工债权金额调整为341,964.71元。职工债权人汤妤琳原公示债权金额为127,120.61元,因部分金额属于破产后产生的工资,应为共益债务,故本次将其职工债权金额调整为115,528.83元。

现管理人将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调整的债权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17日起7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上海虹港数据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虹港职工债权调整及欠薪保障金垫付情况公示(盖章).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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