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05 公 开 人: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087次
  • 打印

关于公开遴选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单位的公告

2023)冀02破申26-临02

2023年7月17日由唐山骏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信德公司”)进行预重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4日举行了听证会,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2023)冀02破申26号建议函,指定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为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的临时管理人。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公司”或债务人),成立于1996年8月1日,住所地:唐山市开平区银河路东侧18号,法定代表人:王小越,注册资本:1.3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等。

二、竞聘机构资质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需在近三年内从事过两件以上企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工作;

)与信德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对信德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求,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审核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信德公司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及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7)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8)对房产回迁、出售(包括是购买、以房抵债、实际交款数额等)、出租情况;

9)集资情况及本息偿还情况;

10)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评估机构

1、对信德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出具信德公司清算状态下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对信德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4、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给出资产处置或使用建议;

6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给出重整可能性建议;

7、根据临时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费用支付

(一)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材料提交

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二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报价;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时间,自进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时管理人出具符合要求的报告初稿,15日内向临时管理人出具正式报告;

8)如法院或临时管理人对审计、评估机构提出的合理要求,审计、评估机构不作调整或拒绝调整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9)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调整。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唐山市开平区唐马路84号办公楼一层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信息:律师,联系电话:15373575244。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13日上午11:00止。

七、评定方式

1、具体评选方式与标准,临时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已报名机构;

2、关于最终入选结果,临时管理人将于评选结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临时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而为,临时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临时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3、本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河北卓远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


附件

关于公开遴选唐山信德锅炉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评估单位的公告(3).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