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29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星德29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09-19 公 开 人: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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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2025星德破管字第29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议:

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以网络会议形式成功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为9家,实到债权人9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7家,享有的表决票数为7票。现管理人就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表决事项

(一)《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7位债权人中有7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同意票数过半数,且同意《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债权人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同意《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决议。

)《财产管理方案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7位债权人中有7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同意票数过半数,且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决议。

)《财产变价方案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7位债权人中有7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同意票数过半数,且同意《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同意《财产变价方案》的决议。

)《关于选择网络拍卖平台的方案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7位债权人中有7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同意票数过半数,且同意《关于选择网络拍卖平台的方案》的债权人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同意关于选择网络拍卖平台的方案的决议。

二、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1、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表;

2、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表

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

9

债权人会议实到债权人

9

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票数

7

出席会议不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2

收到表决票的债权人

7

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的债权人

7

 

表决事项一

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同意票数

7

不同意票数

0

弃权票数

0

废票票数

0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单位:元)

4175093.24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单位:元)

4175093.24

统计结果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同意票数过半数,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过半数,故就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表决通过。

表决事项二

《财产管理方案》

同意票数

7

不同意票数

0

弃权票数

0

废票票数

0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单位:元)

4175093.24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单位:元)

4175093.24

统计结果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同意票数过半数,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过半数,故就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

表决事项三

《财产变价方案》

同意票数

7

不同意票数

0

弃权票数

0

废票票数

0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单位:元)

4175093.24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单位:元)

4175093.24

统计结果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同意票数过半数,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过半数,故就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表决事项四

《关于选择网络拍卖平台的方案》

同意票数

7

不同意票数

0

弃权票数

0

废票票数

0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单位:元)

4175093.24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单位:元)

4175093.24

统计结果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表决,同意票数过半数,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过半数,故就关于选择网络拍卖平台的方案表决通过。


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公司”)破产清算后,管理人于2025年9月18日通过网络形式召开星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星德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为9人,参与表决的债权人为7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4175093.24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4175093.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选择网络拍卖平台的方案》。

以上事项的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管理人已在债权人QQ群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了通知并予以公示。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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