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冠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河源市冠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1-06-28 公 开 人:广东唯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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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9-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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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2021162

202157日,本院裁定受理河源市冠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唯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广河源市冠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8月28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康乐路206号,广东唯品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17000);联系人:洪义,联系电话:0762-32841661770762911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源市冠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源市冠恒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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