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预重整工作及预重整程序终结的通知

关于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预重整工作及预重整程序终结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5-30 公 开 人: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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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预重整工作及预重整程序终结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

2023年12月13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1282破预2号《决定书》,决定对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嘉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嘉明公司的基本情况、盘点核查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现将嘉明公司预重整工作及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嘉明公司的基本情况

嘉明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MA2MXFMB10;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股东为刘磊(出资比例10%)、杨建军(出资占比6%)、李成(出资占比84%)。法定代表人:李成;住所位于界首市经济开发区东城园区人民东路;经营范围:高性能纺织材料、TPU膜、服装面料、可降解膜、充气材料、帐篷、篷布、广告布、复合布、无纺布、熔喷布、绳网、织带、安全带、汽车内饰、纺织品研发、加工、生产、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管理、资金及产品等方面原因,嘉明公司于2023年1月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此后,嘉明公司尝试试验新工艺、新产品,以及进行原有生产线的技术改造,至今未能组织起持续的生产经营。

二、嘉明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调查情况

(一)资产调查情况

根据安徽永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永泰核字[2024]095号审计报告、安徽工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工佳咨评[2024]018号评估报告书及管理人调查情况显示,截至2023年12月13日(审计、评估基准日),嘉明公司审计资产总额为66,402,222.79元,审计负债总额为65,512,530.04元,评估资产总额为66,715,406.10元,评估负债总额为65,512,530.04元。

(二)负债调查情况

经法院公告及管理人通知,截至2024年4月25日,共计4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了申报材料,申报金额合计36,068,840.19元,结合调查情况,管理人初步审核确认债权金额合计34,454,533.47元。其中,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9,165,639.48元;职工债权1,575,646.53元;税款债权270,943.34元;普通债权23,442,304.12元。另有待定债权1,342,359.92元(涉及嘉明公司未结算工程欠付款项)。

部分债权人经多次通知,如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据财务资料显示,其曾向公司贷款2200万),仍未申报债权。因相关债权未做申报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暂未计入上述初审核实确认债权金额中。

三、关于未形成预重整方案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预重整期间,嘉明公司应与利害关系方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截止目前,相关预重整方案尚未形成,主要原因分为以下两点:一是嘉明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引入进程缓慢。管理人已对外发布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但至今无人联系管理人。嘉明公司亦在联系同行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但至今无企业向嘉明公司或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方案或框架性承诺函,嘉明公司预重整的重整投资人主体及具体投资意向一直未能确定。二是作为嘉明公司的主要金融债权人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始对嘉明公司预重整工作参与度较低,虽多次联系沟通,其仍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亦未就嘉明公司预重整发表意见。

管理人依法将嘉明公司预重整工作报告提交至界首市人民法院,经审查,法院作出(2023)皖1282破预2号之三决定书(详见附件),决定终结对嘉明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特此通知。

 

 

安徽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决定书(终结嘉明预重整程序).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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