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10-30 公 开 人: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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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11-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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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7日,根据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河建司”)的申请,作出(2021)川0502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并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2021)川0502破6号决定书,指定泸州新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决定,玉河建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1月14日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签到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30开始),开会地点为江阳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本次债权人会议将对《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表决期限于2024年11月21日18时届满。债权人须于书面表决的表决期限内,填妥如附件所示之表决票,并投邮寄送或直接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室。选择投邮寄送的债权人,请妥善保存投邮凭证(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号二单元8楼803,韩开磊收,联系电话17396969698)。表决结果将于2024年11月22日进行统计,敬请采用邮寄送达的债权人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妥善安排表决事宜。

特此通知,以债权人支持并配合为感。若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17396969698与管理人联络。

 

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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