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告

催收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16 公 开 人: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浏览次数:4688次
  • 打印

催收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18918日裁定受理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睿集团)重整一案,并指定管理人负责丰睿集团重整工作。根据丰睿集团提供的资料,丰睿集团对下列9家债务人享有债权。现管理人对债务人进行公告催收,债务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清偿(管理人账户名: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号:15000103333986)。债务人及其债务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如下:1.东莞市丰禄商贸有限公司(5180元);2.东莞市宏将贸易有限公司(5000000元);3.王敬民(5000元);4.王晓杰(5000元);5.杨凡(10000元);6.东莞市永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2000元);7.大连顺河船务有限公司(16000000元);8.浙江振华集装箱有限公司(10000000元);9.东莞市盛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7493000元)。

债务人对公告列明的债务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管理人联系人:陈嘉伟,联系电话:13410386442,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三正半山豪苑豪门五路230栋。


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催收公告-丰睿集团-第二批.pdf 下载
催收公告-丰睿集团.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