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8-27 公 开 人:张家港市鑫达斑马涂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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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
张家港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8 月 8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江苏常熟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债务人张家港市鑫达斑马涂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为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即向张家港市鑫达斑马涂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可邮寄),说明债权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债权和担保的证明材料。不申报的 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管理人联系方式: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地址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星 都街72号宏海大厦1幢805室,联系人蒋悦13913544153、 唐卿18724033963。

二、债权人是单位的,应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申报债权时一并提交管
理人;债权人是个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单位或个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及会议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附件

鑫达斑马债权申报通知书84号(已签章版).pdf 下载
鑫达斑马受理公告84号(已签章版).pdf 下载
鑫达斑马破产受理裁定书112(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鑫达斑马指定管理人决定书84号(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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