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4 公 开 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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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雯 联系方式: 1370951400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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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3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宁01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力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328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以作出(2023)宁0122破申2-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动兆力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兆力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兆力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兆力公司成立于20000706日,注册地位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德鑫路,法定代表人为戈启旺。兆力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戈兆义、戈启旺,其中戈兆义实缴出资479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5.8%;戈启旺实缴出资21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2%。兆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汽车美容;汽车、摩托车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汽车保修设备、汽车美容用品、润滑油、防冻液的销售;农机修理及零配件销售;机动车救援服务;机动车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

1.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贺国用(2011)第60027号,工业用地,年限至2055228日,面积:13774.13平米。

2.房屋建筑物三处:

1)车间两栋,建筑面积2500平米,未办理产权证;

2)办公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0平米,未办理产权证;

3)办公宿舍一栋,建筑面积2346平米,未办理产权证。

(三)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核情况

截至20241031日,共15户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59160654.61元,经审核,初步确认债权金额为59160654.61元。债权正在经管理人审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阶段,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招募须知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投资人在经营、管理、技术、 市场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债务人资源,释放产业价值,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实现兆力公司的复兴。意向投资人需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兆力公司脱困,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实现高品质发展。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的阅读本公告,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三)报名参加本次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支出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政府政策要求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五)本公告发出之前已经向管理人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

(六)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七)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工作。

(八)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三、报名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应当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当有效存续。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重整意向参与重整,书面说明各自的分工并声明联合体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四)意向投资人须出具投资承诺函: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兆力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兆力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在管理人确认其为重整投资人后,及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的资格由管理人依照上述条件认定。

四、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1215日止。凡对本项目有投资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均可向管理人报名参与本招募工作。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提前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密封装面交或邮寄提交至管理人处,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3、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材料,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资金实力说明、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联系人(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最近两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等。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犯罪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无未结被执行案件、未被主管工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承诺相关保密义务等的《承诺函》。

5)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6)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7)送达地址确认书(包括意向投资人确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8)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共同出具报名材料,每一个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须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兆力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陕西大厦A座九楼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雯律师,联系电话:13709514006

电子邮箱:13709514006@163.com

(二)投资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20241215日前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转账时请附言:兆力公司投资意向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管理人收款账户:

户名: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民生银行银川中海支行

账号: 640347549

付款时请备注“兆力公司投资意向保证金”。

(三)初步审查阶段

1、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须在3日内提交补正材料。

2、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后,意向投资人应支付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并提交《保密承诺函》。

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承诺函》且足额支付保密保证金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51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当在兼顾合法性、平衡性、可行性、时效性等前提下,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股东各方利益,围绕重整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等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其中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纸质版密封装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报名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应保持一致。

(四)遴选方式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并在贺兰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以最具重整可行性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情况对各意向投资人拟定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本案重整投资人。

(五)签署投资协议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其投资报价的10%向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原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保密保证金可冲抵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没收其意向保证金、保密保证金)。若重整未能受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通过表决、因重整计划未能被法院裁定批准,履约保证金将在法院不予处理破产申请裁定书、表决未通过结果公布、不予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全额无息予以退还。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六)表决重整计划

管理人根据与最终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七)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投资保证金后、投资人遴选确定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和保密保证金。

2、如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经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和保密保证金不予退还。

3、对经遴选最终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保密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均不计息),在支付重整投资价款时等额转为重整投资价款。

五、其他须知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兆力公司重整案实际工作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撤回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诚挚欢迎社会各方人士前来考察洽谈,参与兆力公司重整投资。

 

宁夏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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