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邢台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9-10-12 公 开 人: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600次
召开时间:2019-10-16 09:30
  • 打印

2019712,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邢台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日指定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6日上午9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邢台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当日,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参加网络会议。

1.在电脑端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选择网址首页浮动框中显示的“邢台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参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2.在手机微信端搜索【债权人会议】关注【破产债权人网络会议技术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登陆会议】进行参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债权人申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在会议前xx日可收到司法服务热线12368短信通知的登陆账号和密码,请根据短信中的账号和密码提前登陆网站进行测试。会议召开当天请再次登陆系统,点击进入会议,通过网络参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特别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和反对,债权人只能选择投同意票或者反对票,如果债权人参会后既未选择投同意票,也未选择投反对票,自动视为该债权人选择投同意票。

特此公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