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4 公 开 人: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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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2025)恒源破管发字第08号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7日作出(2025)豫1002破申1号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邢路对被申请人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7日作出(2025)豫1002破1号决定,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担任管理人。

一、恒源公司的基本情况

恒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750726302W,成立于2003年6月12日,登记地址为:许昌市七一路17号。恒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靳宝欣,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若投标审计机构需要提前了解破产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可电话咨询管理人。

二、选聘程序

(一)有意向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5年5月18日下午17点30分前,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业绩、审计工作方案、报价及报酬收取方式与工作周期等),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同时,投标人应当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向管理人的联系邮箱发送正式投标文件的电子扫描版。

(二)选聘原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兼顾效率、质量、成本的原则,择优选聘。

(三)选聘办法:综合评价竞标机构的规模、报价、工作周期等参考因素来确定审计机构,并确定备选机构。备选机构在选聘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接替。

三、审计特别事项说明

(一)审计基准日:2025年4月27日

(二)若企业存在私卡公用现象,需对个人银行卡流水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列明关联性;

(三)若发现账外资产,符合入账条件的应一并纳入审计范围;

(四)对于发现的审计基准日之后的资产线索须及时告知管理人;

(五)需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

(六)投标单位需进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人名册及评估拍卖机构工作名单》。

(七)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本案恒源公司及其债权人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5年4月27日前三年内,为恒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在2025年4月27日前三年内,为恒源公司或其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在2025年4月27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恒源公司或其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或相关事务的顾问;

(5)与恒源公司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影响公正履行审计工作职责。

(八)投标审计机构应当接到电话中标通知之日与管理人签订审计服务合同。若投标审计机构中标之后拒绝提供审计服务,悔标审计机构应当承担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悔标违约金。

特此公告

管理人联系人:杜梦楠

电话:15393783333

邮箱:543045030@qq.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一峰国际都汇1306。

 

许昌市恒源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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