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4 公 开 人: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17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15 09:06
  • 打印

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巴威破管字第10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7月2日裁定受理对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扬中市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7月16日,扬中市人民法院指定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担任巴威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巴威公司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交了预重整申请书,为维护债权人及巴威公司的合法权益,整合企业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第二次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巴威公司曾是扬中知名企业,成立于2010年2月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99万元,注册地址为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隆路,经营范围为海水淡化设备及工程、压力容器、高低压稀油站、烟气余热回收设备及工程、余热锅炉、油净化设备、水处理设备及工程、片式散热器、离心分离设备、换热设备、流体设备、火电站脱硫设备、金属制品、桥架、母线、开关柜、环保机械设备和成套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加工、制造、销售。

巴威公司曾获镇江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企业、江苏省优秀企业称号。公司获得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重点项目、修购专项资金项目、2013年第四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项目、2016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项目、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企业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

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威公司)名下兴业银行扬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城西支行等账户中共有货币资金29,960.61元。

2.房地产

1#房地产。有证建筑物(1#车间和办公楼)面积合计14,047.64㎡,权证编号为苏(2016)扬中市不动产权第0000728号;土地面积14,680.21㎡,权证编号为扬国用(2015)第2669号。

2#房地产。有证建筑物(2#车间和宿舍)面积合计4,114.32㎡,权证编号为扬房字第81801457号;无证建筑物(门卫)面积94.5㎡;土地面积7,737.33㎡,权证编号为扬国用(2015)第2670号。

3#房地产。有证建筑物(3#车间)面积4,373.7㎡,权证编号为扬房字第81801458号;无证建筑物(电焊车间)面积300㎡;土地面积11,137.6㎡,权证编号为扬国用(2015)第2671号。

上述1#、2#房地产被抵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抵押担保金额分别为3360万元、760万元。3#有证房地产被抵押给扬中市国银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抵押担保金额400万元。

3.附属设施及厂区绿化

巴威公司厂区内有道路、围墙、大理石饰面、简易车棚等附属设施;有香樟树、榆树、桂花树等绿化苗木。

4.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

巴威公司厂区内有变压器及电力设施、产品模型、行车等机器设备;有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需要说明的是,部分行车的权属有待进一步调查。

上述全部财产的评估总价为62,203,330.00元

管理人接管后,发现巴威公司已将其不动产全部出租。据实际控制人介绍,现场有少部分厂房系租户自行建造。

(三)巴威公司的优势

巴威公司坐落于扬中市经济开发区,可以发挥开发区区位优势,招工较易。巴威公司专业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板式换热器、全焊换热器、管式换热器、高低压稀油站、暖通换热机组、A级余热锅炉、海水淡化等节能环保设备和新能源应用技术等方面仍掌握相对先进的技术。另据实际控制人介绍,巴威公司仍享有稳定的客户资源、相对成熟的团队,投资人接手后可快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投资人或商业信誉良好的个人投资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二)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具备与巴威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与巴威公司产业类似的更优。

(四)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巴威公司的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三、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015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贰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如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联系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0号商务A区D座20层,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王律师18652850685,李律师17805015097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制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如意向投资人是企业投资人,则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是个人投资人,则应由本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安排签订《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且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巴威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亦无需缴纳尽调保证金。

(三)投资方案提交

意向投资人提出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根据磋商结果,管理人将适时推动下一步工作。

如有多家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选择投资人,产业投资人将优先予以考虑。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预招募公开进行,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所披露的巴威公司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巴威公司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巴威公司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巴威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三)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预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经本次预招募程序确定为巴威公司意向投资人的,并非当然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

(五)本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江苏巴威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十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