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洪新机械厂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南昌市洪新机械厂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06-09 公 开 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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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洪新机械厂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尊敬的债权人

经南昌市洪新机械厂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后决定召开南昌市洪新机械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现将第次债权人会议的具体情况通知各债权人:

会议召开时间

2021625日上午830请至少提前半小时进行现场签到)。

会议召开地点

   南昌富力万达嘉华酒店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000 2    5号会议室 

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4、审议表决财产管理方案》;

5、审议表决财产变价方案》;

6、审议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审议表决关于处理后续遗留问题的议案》。

会议要求

1请各债权人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未到会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是律师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5每位债权人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人员现场参会,提交参会人员行程登记表;

6其他会议相关事宜,请联系管理人李婉婷18279028775吴芳18665115285);

特别提示疫情期间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入场并遵循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通知

 

南昌市洪新机械厂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


附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洪新.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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