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有关持有股权处置方案的函

苏州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有关持有股权处置方案的函

公开时间:2019-08-19 公 开 人: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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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有关持有股权处置方案的函

编号:       

各债权人:

债务人苏州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公司”)在苏州欣科导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科公司”)持有股权20%,出资额为1491万元。因国光公司与太仓工投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存在购销关系,国光公司向供应链公司采购货物,欣科公司为国光公司向供应链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浙江钧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延公司”)为国光公司向欣科公司提供反担保,国光公司再以持有的欣科公司全部股权向钧延公司提供反担保,于20171213日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出质股权数额为1491万元,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因对担保合同效力异议,目前欣科公司与供应链公司正在二审诉讼中。

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应当对该股权作出变价处置,为了解国光公司持有欣科公司上述股权的价值,管理人调取了欣科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欣科公司近三年持续亏损状态,三年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62,583,211.58元、38,347,562.79元、32,118,344.37元,如按照2018年审计报告记载,国光公司在欣科公司持有股权价值应为6,423,668.87元(所有者权益32,118,344.37*持股比例20%=6,423,668.87元)。

根据欣科公司的经营现状以及审计情况,为能够实现股权价值的顺利变现,管理人拟将股权价值确定为700万元,并以该价值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如一拍流拍,第二次拍卖以700万元的八折即560万元作为起拍价,如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由管理人寻找潜在购买方,以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变卖处理。

    根据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处置变价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质押权人浙江钧延贸易有限公司,具体需要结合欣科公司与供应链公司二审判决后予以确定担保效力、担保金额等。

    上述方案特通报全体债权人,如对上述方案有异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后于2019823日前寄送管理人(收件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国际中心15楼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佳颖,电话:15370060770)。

特此函告。

苏州国光机电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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