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方式的公告

关于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方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1 公 开 人: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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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4-2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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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建波的申请于2024年12月31日裁定受理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6日指定云南直度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4时30分,以现场结合网络会议的方式在“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召开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均线上参会(线上具体参会方式及流程由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另行发布,各债权人保持《债权人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中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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