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09 公 开 人: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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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6-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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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于2025年12月16日依法裁定受理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物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随机选择于2026年1月28日指定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开发区法院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集装箱码头物流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告内容详见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27a23ff159514fb69db751f3a728ff4b)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定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整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四号法庭召开。地址为大连市金州区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五楼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到场参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刘淼淼 手机号码:19841110472;

孙  璇 手机号码:15524700244。

                  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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