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变卖公告

关于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变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0 公 开 人: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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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5年09月05日10时至2025年11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处置平台(处置单位: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金额,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买受人不满足购房资格仍参与竞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变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及此变卖物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应补地价、土地使用税等)、任何有关此变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清算组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鉴于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处于清算阶段,如变卖成交后,因案件办理需要对变卖标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买受人需要予以配合。

二、变卖标的

(一)标的名称: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文城镇文新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昌隆城东商城项目。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面积(㎡)

地类(用途)

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

文城镇文新路

20629.56

住宅

2、地上昌隆城东商城项目(商铺情况详见附件)

 (二)起拍价:75,497,028.48元,保证金:7,55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面积、规格、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敬请意向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前务必亲自查看标的物。

2、本次变卖标的物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清算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房产、土地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权属证书上的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本次变卖成交价格,清算组和法院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变卖标的物在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变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变卖成交价格,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竞价前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买受人不满足购房资格仍参与竞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变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出具协助执行裁定或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清算组不负责过户相关工作亦不对过户结果做任何保证。本次变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上拍机构索偿。

4、变卖标的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昌隆城东商城商铺共计254套,其中25套已经出售尚未办理过户,买受人应当承担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采取措施使已售房屋达到交房条件,并承担后续办理过户、交房等义务,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详见附件:商铺统计表)。

6、商品房销售备案信息显示,该项目已售商铺31套。经清算组核查,其中6套商铺相关买卖合同已解除,因此,实际成功售出商铺25套。但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根据商品房销售备案信息,就已售商铺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核定征收,税务局主张应补缴税费8975676.46元,清算组认为已解除合同的6套商铺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清算组初步审核认定应补缴土地增值税为4128391.18元(最终金额以人民法院确认结果为准),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尚在协商中。如变卖成交时,双方争议尚未解决,清算组及人民法院认可的土地增值税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解决,超过部分的土地增值税则需要买受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买受人或需要先缴纳相关税款后再提出行政复议,请买受人充分了解该风险后参与竞拍。除此之外,清算组未掌握的全部税费及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欠税情况。

7、清算组不对商铺数量的准确性作出保证,商铺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

8、商铺出售情况是清算组调查的结果,清算组不对商铺出售情况的准确性作出保证。

9、此次变卖为项目的整体变卖,后续因该项目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买受人与相关主体自行解决,与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无关。

10、本次变卖标的物的土地及部分商铺有查封,具体情况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清算组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成交后清算组协助竞买人办理解封、解押手续,必要时协助竞买人向法院申请出具司法文书,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办理。

如因买受人未能调查清楚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及清算组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导致变卖标的没有达到买受人预期的,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如对上述变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25年09月05日前与工作人员联系预约看样(未预约联系不予安排看样),预约时请提供看样人的公司名称(个人竞买提供姓名)、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清算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后续将电话通知具体看样时间,现场核对报名信息。逾期不候。看样过程请配合工作人员的看样安排及工作,如不配合的,谢绝看样。

报名看样联系电话:殷先生 13410310180

清算组联系人:陈律师 19535107212

看样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新路昌隆城东商城。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网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清算组提交委托关系证明,清算组录入淘宝后台后才可参拍。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配合清算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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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先购买权人

1.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变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购买的,清算组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标的;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标的。

六、竞价方式

(一)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本次变卖需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变卖预缴款,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特别说明:系统中提示的【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将依法被罚没。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税费及其他费用:变卖成交后,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变卖标的之上欠付的房产税类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欠税情况及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并充分考虑其对竞买过户等事宜的影响并自行承担后果,参加竞买视为自愿承担前述期间的欠税。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咨询。买受人在承担相关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也不得向管理人追索赔偿或者要求退差价等。

3、变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综合服务费订单和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处置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城西支行,账号:638300287)。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的,买受人应在成交时起10日内通过淘宝订单(登录我的淘宝-我的订单)支付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城西支行,账号:638300287),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变卖尾款的,清算组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变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付清全部款项后,清算组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不开发票。

3.公司财产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变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清算组可以向悔拍人追索补足重新拍/变卖所产生的差额,原买受人尚需承担因违约责任产生变卖差价的风险。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文昌市文城镇文新路公园坑68号龙园酒店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文件。逾期不配合清算组签署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变卖成交后,清算组仅出具《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收款收据,本次变卖法院不出具成交确认裁定书或协助过户的民事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清算组不负责标的物过户手续。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清算组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会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关于本标的物所欠缴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清算组、上拍机构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与保证。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过户失败、无法过户等任何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变卖标的物涉及查封、冻结、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清算组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解除,但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办理期限。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清算组发布的竞买须知。

 

清算组联系电话:陈律师 1953510721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服务咨询电话:400-6978-958 

 

海南文昌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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