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公开时间:2026-06-02 公 开 人: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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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各债权人、债务人:

2026416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苏州皓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清算受理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为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上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619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各债权人、债务人如有异议的,请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异议函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示。

          

           202662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宏海大厦19楼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郎一华 电话137717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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