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林州市赋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林州市赋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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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建 联系方式: 13937282002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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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林州市赋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林州市赋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赋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后裁定由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林州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豫0581破4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担任赋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为维护债务人营运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兼顾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在林州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赋通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DTUM3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合涧)精细化工产业园工业大道。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及上下游产品的生产、销售。

2.经营现状:公司自2023年6月底停产至今。

3.核心资产概况:债务人核心资产价值突出,具备持续经营基础,主要包括:

1、土地及房产:债务人拥有位于前述产业园区的国有工业用地约42.4155亩,地上建有合成车间、焙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等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000余平方米,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

2、机器设备与生产线:债务人拥有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包括高温烧结炉、气流粉碎机、混合搅拌设备、干燥设备、自动化包装线等专用设备,具备恢复生产的物理条件。

3、无形资产:债务人拥有2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覆盖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的相关环节,公司产品曾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与部分下游客户建立过合作关系。

4、行业前景:债务人所属的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支持的新能源核心赛道,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5、上述资产初步评估值为57,070,260元。

6、企业债务:已经确认债权金额共计78344927.86元(包含劣后债权)。税收、社保债权765586.99元。以上系截止目前已经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后续又存在补充申报、调整的债权,具体债权金额最终将以人民法院确认的无异议债权为准。

二、 招募目的与原则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备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及产业协同效应的重整投资人,通过注入增量资金、优化债务结构、恢复生产经营,盘活债务人优质资产,实现企业重生,并最终达成债权人清偿率最大化、维护职工权益、保障地方经济稳定的多重目标。招募过程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

三、 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应认可债务人的核心价值与重整前景,并承诺配合管理人及人民法院推进重整程序。

4、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牵头方。

四、 招募流程

1、报名登记: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4月1日17:00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可联系管理人获取。

2、尽职调查:经管理人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书后,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3、提交投资方案:完成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包含投资金额、出资方式、债务清偿安排、经营方案、职工安置计划等核心内容。

4、方案遴选与谈判: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按时提交的有效《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议。管理人有权根据债权清偿率、方案可行性、投资人实力、社会效益等因素,择优确定候选投资人并进行谈判。

5、签署协议与推进重整:管理人与最终确定的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含保证金条款),并以此为基础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及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6、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人民币2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担保意向投资人诚信参与后续谈判、签署协议及履行初步承诺。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7、本招募活动发生争议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管辖。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及相关安排,并保留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终止或延长招募的权利。管理人调整涉及保证金金额、缴纳时限或处理方式等实质性条款的,应当提前5日书面通知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并报请林州市人民法院备案。

2、本次招募公告的发布不构成管理人对债务人或其资产价值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截至目前,已有部分潜在投资人向管理人表达了初步投资意向。本次公开招募旨在引入更多优质投资人参与竞争,以形成市场化、最优化的重整方案。所有符合条件的主体均享有平等参与机会。

4、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来电、来函咨询。

5、保证金的处理:对于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自动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对于经评审未被选中的合格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应在确定最终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保证金;对于虽提交方案但存在虚假陈述、恶意磋商或无正当理由退出谈判等违背诚实信用行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款项归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清偿债权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律师、刘伟娜律师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37282002、13849293645.

特此公告。

 

林州市赋通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一日

附件

重整投资人公告(赋通).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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