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8 公 开 人: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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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行兆祥 联系方式: 186280295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2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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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告3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裁定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利鑫公司/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3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润利鑫公司的破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小业主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现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购买债务人企业的存量资产,并回购已售给小业主的房屋,对后期商业整体运营。现就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关于润利鑫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状、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等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4.若确定投资人后,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用、税费等支出由受让人承担,请意向投资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经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56716871XH,法定代表人:李思齐,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16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9.00%

4950.00

4950.00

2

四川永竞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50.00

50.00

(二)项目开发运营情况

润利鑫公司于2012年拿地开发建设“武侯万达广场”即原双楠尚品广场该项目位于簇锦街道顺江村,现聚龙路999号项目占地91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于2016年建设完成,物业形态有商业、写字楼、公寓

2016年,润利鑫公司与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分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武侯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设武侯万达广场,由万达武侯分公司招商经营,于2017年12月正式营业同时,润利鑫公司的合作公司成都鑫利来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售后返租”的方式与772户投资业主签订代租协议,并将该部分1.5万出售给小业主的部分与润利鑫公司自持的8.5万㎡一并交由万达武侯分公司经营。

(三)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经管理人调查,润利鑫公司名下的资产主要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988号和聚龙路986号的不动产(共计157896.19平方米)、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兆景路139号“满园春项目”978个车位(建筑面积32860.06平方米)(注:润利鑫公司上述资产均已被抵押)。

以上数据系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或接管资产初步确认,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属于阶段性数据,可能因债权确认、诉讼判决等各种因素产生变化,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负债情况:截至债权申报期满(2024年4月12日),管理人共收到债权申报16户(19笔),申报债权总金额为2775282526.36元,另外管理人接收登记购房业主617户,已付房款申报648654334.68元,接收税款、维修基金申报575笔,申报总金额18092280.25元。

债权金额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主体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

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投资协议,并按照规定按期缴纳保证金。

(二)提交资料

1.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意向投资人签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委托书,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由意向投资人签章;

3.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

2.报名方式:以上报名材料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材料,邮寄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998号润富国际8号楼2号门,储律师,19102639179,同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615285308@qq.com。

若意向投资人邮寄的书面材料不齐全,经催告后仍不补充提交,或者报名材料于公告截止日期后送达的,视为未报名。

(四)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交纳保证金50万元。

2.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440220403910053359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营业室

(五)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如需进行尽职调查,尽调时间为签订保密协议后30天,意向投资人应提前与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人同意后可安排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投资意向人对尽职调查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六)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

尽调完成后15日内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如有特殊情况,经意向投资人书面申请管理人同意后可以延期15日),方案一式贰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投资方案(包括债权清偿方案、业主房屋回购方案、后续运营管理方案等内容),并保证方案正本及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将向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下发公开竞价通知及公开竞价规则。

(七)公开竞价、评审并确定投资人

《投资方案》提交时间结束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现场公开竞价的时间和地点。若意向投资人仅一人的,由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投资方式及价格;若意向投资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管理人将组织审理法院、政府部门共同成立项目评审组,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投资意向人出价高低、支付方式、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情况,确定最终的投资人。

(八)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1.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若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意向投资人保证金50万元转为投资履约保证金。若投资人拒绝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者签订《投资协议书》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未被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诚挚欢迎各投资人考察洽谈并参与投资!

 

          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润利鑫—招募公告(第二次)20241118.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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