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诚达电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形式变更为债权人说明会

诸暨市诚达电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形式变更为债权人说明会

公开时间:2021-10-11 公 开 人: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551次
召开时间:2021-10-14 09:00
  • 打印

公告

各债权人:

申请人常州茧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诸暨市诚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电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对被申请人诸暨市诚达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浙0681破申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州茧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诸暨市诚达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1)浙0681破申9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金炯向管理人反映,诚达电器早在2015年就已经停业,债务人名下已无任何资产,财务账册等资料也已遗失。故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的任何财产,也未能对债务人的财务账册等进行接管。

据管理人了解,诸暨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诚达电器名下的存款、不动产、车辆、工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诚达电器名下无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存款仅为民生银行开立账户内余额2166.76元。同时,依据管理人向工商、税务、不动产部门、车管、银行等部门查询情况,债务人名下无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车辆,仅有一件申请/注册号为13462948的商标。

管理人认为,由于债务人在破产受理前长期停业,职工早已离职,企业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且名下的厂房、办公场地也已处置,管理人也未接管到生产、办公设备以及存货等财产,根据债务人现有资产情况将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本案大部分债权为经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银行债权,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本案符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简易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二)》第五条破产“简易审”规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为提高破产审判效率,经管理人申请并被告诸暨市人民法院,确定将原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变更为债权人说明会,参会形式为钉钉平台线上方式召开。

特此公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