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结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程序的公告

关于终结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10-10 公 开 人: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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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519日依法裁定受理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裕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0)粤01强清131号】,并指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作为清算组。清算组已完成对运裕公司的全部清算工作及制定《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提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并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36条之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929日作出(2020)粤01强清1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确认运裕公司清算组制定的《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二、终结运裕公司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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