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清算程序工作报告

终结清算程序工作报告

公开时间:2022-06-28 公 开 人: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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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泗洪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5日,贵院作出(2022)苏1324清申5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瑞包装公司或者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苏1324强清5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江苏衡上律师事务所组成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在贵院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了清算组的各项职责,经过一个半月的努力,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果。现将清算组执行职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宿峰瑞包装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丽娟,于2010年7月29日成立,营业期限为2010年7月29日到2030年7月28日,注册号:321324000075246,组织机构代码:55931812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塑料包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注册地址: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北戴河路南侧。在履职中,未发现工商变更登记信息。

二、清算组执行职务情况

(一)执行职务准备工作

1、准备办公场所

因峰瑞包装公司无经营场所,为节约破产费用,清算组未另行租赁办公场所,直接在江苏衡上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2、组成破产清算管理团队

在接受法院指定后,清算组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组建了清算组团队,并成立了债权审查组、资产核查组、综合事务组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3、刻制清算组公章

2022年5月16日,清算组刻制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清算组公章。

(二)、接管债务人资产的工作情况

清算组于2022年5月16日开展接管工作。

清算组无法和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员取得联系,清算组到债务人工商注册地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北戴河路南侧接管时,发现该位置查找不到债务人的任何有效信息,经询问周边人员,无人知晓该公司的存在或者经营状况。截止目前,债务人未在通知期限内向清算组移交公章、账册等。清算组在债务人注册地醒目位置张贴了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公告等法律文书,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三)资产调查情况

    由于无法获得债务人的财务资料,经清算组查询法院执行反馈表,发现峰瑞包装公司名下无土地和房产、无车辆、银行无存款、无股票证券、无设备、无知识产权及其他权证。经调查,债务人不存在欠缴社保和医保情况。清算组未接管到债务人账册,无法确定债务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情况。

(四)债权申报、核查情况

截止目前,清算组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资料。

三、清算组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接受债权申报,对无异议债权申请法院裁定确认;

2、经调查债务人公司无资产、无债务、清算组将向法院申请终结峰瑞包装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3、贵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将及时注销债务人的工商、税务登记。

 

                   江苏峰瑞包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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