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01-18 公 开 人: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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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06破1号

    本院根据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1日指定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3月10日18时前向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9号黄河印象商务大厦25楼,邮编:730070,联系人:王海涛18909449575,马松坡1879318767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向甘肃正阳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关西路248号)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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