曜华自动化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曜华自动化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0 公 开 人:曜华自动化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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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华自动化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2024)粤19破111号之一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14日裁定受理曜华自动化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曜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刘开坛担任曜华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曜华公司名下有3个有效商标、2个软件著作权。管理人在京东网进行两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对于二次拍卖仍流拍的,管理人后续将不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曜华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财产债权总额为3979549.01元,其中包括税款债权472460.72元、社保债权50330.86元、普通债权3456757.43元。截止管理人申请之日,本案已产生破产费用332.93元。

现曜华公司管理人称曜华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不具有重整的价值且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故管理人以曜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及破产费用,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提请宣告曜华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曜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资不抵债,其财产亦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宣告曜华公司破产以及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月21日裁定宣告曜华自动化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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