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公告

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6 公 开 人: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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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23日裁定受理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顺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据摇号结果,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指定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管理人的各项职权。

根据《破产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案件工作的需要,管理人拟分别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评估资质与经验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顺达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业务;

2、依法成立的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3、己入围法院现阶段有效的备选库;

4、具备专业从事清算、破产、改制等相关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三名以上;

5、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6、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7、本业务不收取任何定金。

二、申报材料

1、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及单位资质复印件;

4、具有三名以上人员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及报告复印件);

6、工作方案(含拟参与项目组成人员介绍、预计评估期限);

7、承诺提交工作成果时间

8、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9、报价函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以固定金额为佳)、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10、入围法院现阶段有效的评估、审计机构备选库的证明材料;

11、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及其相关人员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等情形的说明及承诺

12委托合同范本

三、评估机构服务范围服务费用

顺达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服务范围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最终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列入破产费用并依法处置)。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11317:30止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如符合条件且具有相关经验的资产评估机构将参选材料密封送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72号菲莉中心大楼31层

3、联系人:13665980000(张婕)、13960274820(蒋泽强)

五、选取方式

管理人将对参选材料组织评审,综合考虑上述各事项,评审并择优确定本案的评估机构备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特别说明事项

1、顺达公司资产评估难易程度由参选机构自行评估,且本次遴选中标机构所报送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元。

3、参选机构报价应为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

4、评估情况发生客观变化时,评估机构进行相应的补充评估、,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顺达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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