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水汇公司印证、证照作废公告

金都水汇公司印证、证照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8 公 开 人: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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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

暨公司证照及印章作废的公告

 

2024)经源(破管)第7号之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2024)豫03破申1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水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将该案移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理。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2024年1213作出(2024)豫0303破11-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经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应当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经管理人查找和调查,管理人金都水汇公司工商内档资料中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刘少军与股东姬梦娜联系地址寄送破产程序、接管通知、出资证明通知等相关文书

截止公告之日,管理人未能接管金都水汇公司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其他印章(如有)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财务资料、账簿、合同等

现依法公告声明金都水汇公司所有证照及印章自人民法院受理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之日起(即2024年10月21日)全部作废,自该日起所有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无效,因无效使用引起的法律纠纷与金都水汇公司管理人无关。

特此公告。

 

洛阳金都水汇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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