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蓝乔家居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广东蓝乔家居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4 公 开 人:广东蓝乔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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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袁嘉莹 联系方式: 13927299038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3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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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2025730受理广东蓝乔家居有限公司(下称“蓝乔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鉴于蓝乔公司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依法预先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蓝乔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蓝乔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7日,具有较为深厚发展历史,经营范围由最初的生产、销售家居制品增加为: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委会桥头村“小涡下”(土名)B座

(二)主要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的初步核查,蓝乔公司的主要资产为:

1)知识产权情况:蓝乔公司名下持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商号、品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其他版权、域名: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期

公开(公告)

公开(公告)日期

1

一种易于安装组合式橱柜

实用新型

授权

CN202321058836.8

2023-05-05

CN219877739U

2023-10-24

2

一种可调节内部空间分布的橱柜

实用新型

授权

CN202223044485.3

2022-11-16

CN218922078U

2023-04-28

3

一种浴室柜

实用新型

授权

CN202222560676.9

2022-09-27

CN218186542U

2023-01-03

4

一种家具板材加工用自动数控开料系统

发明授权

授权

CN202210775352.9

2022-07-01

CN114953057B

2023-03-21

序号

商标图案

商标名称

商标状态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国际分类

1

OKB

驳回待复审

79417232

2024-06-25

20类 家具

2

OKBE

已注册

77839175

2024-04-09

20类 家具

3

阿可贝

已注册

75525698

2023-12-01

37类 建筑修理

4

阿可贝

已注册

75538272

2023-12-01

42类 设计研究

5

阿可贝

已注册

68706517

2022-12-05

20类 家具

6

阿可贝

已注册

68708394

2022-12-05

19类 建筑材料

7

星络星

已注册

62544092

2022-02-10

19类 建筑材料

8

星络星

已注册

55215530

2021-04-14

20类 家具

9

图形

已注册

43229081

2019-12-20

20类 家具

2)应收账款:根据蓝乔公司的财务报表,存在账面金额为8,405,736.89元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蓝乔公司均进行书面发函催收,但未与次债务人进行对账,部分应收账款诉讼时效已过。在管理人与部分次债务人对接的过程中,表示能以工抵房的方式进行清偿。

3)机器设备:经管理人调查发现蓝乔公司名下如下机器设备资产,净值面额1,556,265.49元。(特别披露:部分动产在(2023)粤0607民初4505号、4416号以及(2023)粤06民初168号案件中抵押予佛山市星凯家具有限公司,抵押担保金额4,137,400元,现剩余未清偿金额457,400元。)

4)原材料:蓝乔公司名下有原材料一批,净值71,008.86元。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7月4日,经债务人初步统计有1户抵押债权,金额为457,400元;39户职工债权,金额合计2,006,153.13元;28户普通债权,金额合计10,284,607.11元。最终金额经管理人确认及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二、公司发展历程

1.初创阶段(2009-2016年)

蓝乔家居品牌于2009年正式成立,作为国内新型环保定制家居的先行品牌,在成立之初便将目光聚焦于环保理念在家居产品中的应用。同年,与万华集团展开深度合作,积极推广国内首家无醛禾香板,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前瞻性,也为其后续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发展过程中,蓝乔公司不断完善自身产业链布局,逐步构建起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发展架构。其产品覆盖橱柜、定制衣柜、木门、卫柜等柜类产品及活动家具,成为全屋定制家居品类一体化服务供应商,能够承接零售、工程等整家定制项目,为全球住户提供科学、前沿、健康、适宜的居住环境解决方案。

随着品牌优势与营销战略的持续优化,蓝乔全屋定制全国经销商店面数量不断攀升。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独家授权经销店面达到256家,年销量稳步增长,品牌知名度也在大众定制消费群中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与认可。

2.成长与扩张阶段(2017-2021年)

2017年3月7日,广东蓝乔家居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岗村委会桥头村 “小涡下”(土名)B 座,所属行业为家具制造业。公司成立后,进一步加大了在研发、生产设备及市场拓展方面的投入。

在研发领域,公司积极开展多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涵盖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以及软件开发等,为产品创新与性能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生产环节,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与高效的自动化生产流程,如豪迈智能化生产设备,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不仅巩固了零售市场份额,还积极拓展工程渠道,与众多知名地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3.战略调整与转型阶段(2022年至今)

2022 年以来,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蓝乔公司积极进行战略调整与转型。在产品方面,持续优化产品体系,注重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与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打造。例如,推出全新的蓝乔家居云享展厅,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更直观的个性化定制空间展示,包含全新的产品系列,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在渠道建设上,创新性地提出蓝乔社区服务圈的新概念,以社区店的模式为主,推行30-80平方米的店面打造运营。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店面成本,将资源与产品更贴近客户和业主,增强了市场渗透能力。同时,公司不断深化与知名地产企业如恒大、保利、中铁、绿城等的合作,进一步巩固在工程渠道的市场地位。 2023年,蓝乔公司凭借自身实力与行业表现,荣获多项荣誉,如荣登“2023国资国企精选供应商十强”“2022 年度中国泛家居‘工程百强品牌’”榜单,这充分体现了公司在产品质量、商业信誉、社会形象、创新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得到了行业的高度认可。2024年3月13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这一认证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更为未来的技术研发、融资与合作提供了广阔前景。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能力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蓝乔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如 “一种易于安装组合式橱柜”“一种可调节内部空间分布的橱柜” 等,这些专利技术不仅体现了公司在产品创新方面的能力,也为产品的差异化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在金属制品、五金产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以及软件开发等多领域的研发投入,有助于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质量,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高品质、智能化、环保型家居产品的需求。

2.产品多元化与定制化

蓝乔公司产品覆盖全屋定制家居的多个品类,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家居解决方案。同时,公司注重产品的个性化定制,通过先进的设计理念与技术手段,满足不同客户在空间利用、风格偏好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例如,蓝乔家居云享展厅的推出,为客户提供了更直观的个性化定制空间展示,让客户能够更好地参与到产品设计过程中,提升了客户体验与满意度。

3.品牌与合作资源

经过多年的发展,蓝乔公司已在市场上树立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合作资源方面,公司与万华集团、克诺斯邦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原材料供应、技术交流等方面实现了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产品质量与性能的提升提供了保障。同时,与保利、中铁、绿城等知名地产企业的合作,也为公司带来了丰富的工程订单资源,巩固了公司在工程渠道的市场地位。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蓝乔公司核心业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有意从事家居、五金金属产品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等制造销售行业。

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不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并以其中一个主体身份参与报名,其中至少有一个主体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报名书》。联合意向投资人应当联合制作《意向投资报名书》,联合单位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处理投资中的相关事宜。

2.主体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资资金来源,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

4)如以联合体方式报名,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前述相关资料,联合投资人应就本次报名承担连带责任。

5)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领取《意向投资报名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等范本。

2.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的报名材料(指上述要求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lawyeryuanjy@163.com】

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9楼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袁嘉莹律师(13927299038)、黎雨律师(13590515148)。

3.报名期限:15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83117时30分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募文件、提交重整投资者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4.管理人初审: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初审。经管理人初审合格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并安排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

5.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蓝乔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时间为20天。如尽调后意向投资人愿意继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尽调保证金转为重整意向保证金,如无投资意向,则无息退回尽调保证金。

6.提交投资方案:上述事项完成后,意向投资人需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意向保证金(提交方案具体时间、方式以及保证金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标的、收购价款、支付时间、经营方案、资金来源等。

7.竞争遴选:在佛山中院指导监督下开展遴选工作,最终确定正式意向投资人及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筛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组织主要债权人等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8.签署协议:经遴选确定的正式意向投资人与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签署投资协议并缴纳重整保证金(含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具体金额另行通知)。管理人可根据报名情况和遴选结果代表债务人签署备选意向投资协议。

9.在法院依法裁定进行重整后,管理人将以投资协议为核心内容,及时制作并依法向佛山中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10.保证金退还

1)未确定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的,保证金(含尽调保证金及意向投资保证金)将在确定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法院划付无息退还。

2)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收齐重整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法院划付无息退还。

3)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遴选委员会确定其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30日内与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齐重整保证金,否则,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有权没收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正式重整投资人资格,与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另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和重整投资报名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确认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缴纳保证金。未按报名期限报名、主体不适格、无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重整投资方案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规定、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三)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直接确定为蓝乔公司重整投资人。

2.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超过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由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广泛征求各类别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等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后,确定重整投资人。

(四)通知与通报

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将结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告佛山中院并通报全体已知债权人。

(五)协商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由蓝乔公司与其协商签订重整投资相关协议。

(六)其他

1.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因投资人自身的原因,导致重整计划不能执行的,投资人此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包括执行保证金、重整投资款等,将不予退还。

2.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特此公告。

 

                                                   广东蓝乔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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