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人是否就追缴股东出资垫付诉讼费用的征询结果

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人是否就追缴股东出资垫付诉讼费用的征询结果

公开时间:2025-02-25 公 开 人: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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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权人是否就追缴股东出资垫付诉讼费用的征询结果

2024凡思破管字第25

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汉区法院”)2024年9月26日作出(2024)鄂0103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思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14日作出(2024)鄂0103破28号《决定书》指定管理人。

2025年2月17日,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发送了《关于征询债权人是否垫付诉讼费用追缴股东出资的函件》,征询债权人是否就凡思公司追缴股东出资诉讼垫付诉讼费用,现征询期满(即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点)无人同意垫付诉讼费用。因债权人均不愿意垫付诉讼费用,管理人将前往江汉区法院立案,并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若法院不同意缓交诉讼费用的,那么管理人将不再以诉讼方式追收股东出资,后续由债权人自行追收股东出资。

现将后续追缴股东出资的范围说明如下:

追缴股东出资的范围的明细表

序号

种类

明细

金额

(单位:元)

1

江汉区法院确认的无争议债权

常艳丽职工债权

7000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社保债权

1790.42

  程博文普通债权

35783.67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普通债权

176.54

小计

44750.63

2

破产费用

破产案件申请费(以无争议债权金额44750.63为基数)

459.39

3

破产费用

管理人报酬(以无争议债权金额44750.63为基数)

5370.08

4

破产费用—已发生的管理人履职费用

邮寄费

290

办公用品费

196

刻章费

150

调查油费

145.98

小计

781.98

5

破产费用-预计发生的破产费用

税款注销所产生的罚款

2000

6

破产费用-预计发生的破产费用

预留费用(如后续邮寄、账户注销等费用)

200

合计

53,562.08

特此告知

武汉凡思霖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

                               二〇二年二月二十五

 

管理人联系方式: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客厅E栋2408室,徐女士,027-839287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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