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告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0 公 开 人: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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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099143

 

 

 

2025725日,本院根据盐城贝思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联合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担任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121日前向管理人(联系方式:陆靖文,13914624696;夏越,18013071139;通讯地址:盐城市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B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1215日下午15:00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

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如债权人对会议召开的方式有异议,可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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