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四、不予确认债权表三的公示

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四、不予确认债权表三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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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本次公示的债权所对应的核查期至2025612结束。若各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公示的《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债权表》(详见附件1)《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不予确认债权表三》(详见附件2)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应当在2025612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债权表《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不予确认债权表三》所公示的内容均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债权表无争议债权。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即2025627日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管理人

202465

 

 

附件:

1.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债权表

2.《广州白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不予确认债权表三》。

附件

债权表四、不予确认债权表三的公示及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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