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职工债权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7分钟前 公 开 人: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8次
  • 打印


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6日作出【(2026)内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资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5月29日作出【(2026)内01破1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农资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对农资公司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下统称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核实。农资公司职工劳动合同统一于2026年7月31日解除,职工经济补偿金均以该日为基准计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职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有权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公示期截止2026年10月5日17:00时整。

附件: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20260920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