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关于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24 公 开 人: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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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0)五堰商场预公字第1号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该院执行局将对被执行人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堰商场公司)强制执行一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20年8月5日作出(2020)鄂03破申21号《决定书》,决定在破产审查期间对债务人五堰商场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不影响五堰商场正常经营活动。

五堰商场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2020年9月12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临时管理人将直接制作职工债权表予以公示,职工有权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和修正要求。

五堰商场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向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事项由管理人另行公告。

因疫情原因,临时管理人接受并鼓励进行电子邮件在线申报、邮寄申报。需到场申报的债权人应提前电话预约,未预约到访的,暂不接待。

临时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的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北街20号五堰商场9楼管理人接待室

邮政编码:442000    电子邮件:wyscglr@qq.com

电话:13636268103   联系人:张律师

 

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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